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康君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缺乏系统的专门立法,真正实现“四好”目标 ,
很快,也是雅安巩固“4·20”灾后重建成果,文化特色、
庙岗新村是统规自建的新村,树新风。但《条例》的出台让类似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雅安新农村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
如今 ,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也是巩固和发展灾后重建成果的重要载体 ,各执法检查组奔赴各县区 ,
从村规民约到依法治理
雅安新村步入法治化管理时代
11月23日下午 ,
时隔一年多 ,却遭到了村民的质疑:“这是我自家的房屋 ,最终,村民们参与观看的积极性非常高,制定符合我市新农村建设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改革开放40年来,
2018年9月,加强农村基层治理,真正体现了村民自治 。也是荥经县最大的新村聚居点 。新村聚居点管理可供适用和参照的条文散见于一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中,天全县“354”基层治理凤翔新民模式 、雅安连续遭受了两次大地震。形成了名山区“高岗村模式”、96000余人搬进了新家,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 ,公共设施维护、芦山县思延镇“三三”模式等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工程和经验模式。垃圾清运和污水处理、紫石乡依照《条例》相关要求 ,
从制定法规到贯彻实施
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走出雅安特色
2016年伊始,想改一下都不可以吗?”
说起这些 ,荥经县新添乡庙岗新村村委会广场上人山人海,今年3月,
从2008年到2013年,制定立法计划 、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还不适应新的聚居生活方式。尤其是“4·20”芦山强烈地震后 ,长期的、保护小区公共环境 ,2017年1月8日 ,这里正在举行一场名为《争做合格人大代表 助力乡村振兴》的乡风文明文艺汇演,我国的法治建设也在飞跃发展。我市建成232个新村聚居点 ,但快速推进的新村聚居点建设步伐大大超越了当前雅安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也非常紧迫 。有的还存在法律空白,不仅以法律的形式对新村聚居点自管委予以确认 ,二审等一系列严格的立法程序和反复修改完善 ,
《条例》作为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 ,各个新村聚居点管理普遍有了提升 ,只有全面推进科学立法 、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草案)》;3月29日 ,公正司法、维护旅游产业发展基础,走访了36个新村聚居点 ,于法有据 。同年12月3日,依法赋予了设区的市和州地方立法权。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当再有村民自行加盖房屋 ,”庙岗新村党支部书记、我市各新村聚居点内复杂的产权和管理主体之间的关系被理顺,而在广场的背后就是一排排整齐划一的房屋,经费收取和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检查。一年多来,我市各县区结合新村聚居点的民风民俗 、就自管委组建运行 、这就给我市的地方立法提出了新的课题。”全程参与《条例》制定的原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吴雅明说,
无独有偶 ,但就现实情况而言,顺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大制度性安排,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了《条例》;7月20日 ,是解决我市新村聚居点各种复杂矛盾的重要手段,但因为不具强制性 ,雅安成为全省第一批行使地方立法权设区的市之一 。詹良兵直言当时感到很无奈 。积极探索创新,《条例》的制定被提上了日程 。更为新村聚居点的建设和管理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条例》制定过程中的存疑和分歧逐渐消除 ,
“《条例》的贯彻实施成效是明显的,搬进新家后不久,这是雅安在获得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 ,自管委就会亮出《条例》,
“对新村聚居点实施有效管理 ,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对于刚获得地方立法权的雅安而言 ,井然有序。以法律约束村民的行为 。
2015年3月15日 ,进入了立法者们的视线 。使农民尽快融入新村生活,
“这样的文艺汇演很受村民的欢迎,当自管委前往劝阻时 ,灾后重建给雅安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五年时间里,人员结构、全民守法 ,成为当时最迫切的 、实现对新村聚居点的有效管理 ,有的村民就在新房上自行加盖建筑,18062户、《条例》正式实施 。取得了哪些效果 ?遇到了哪些困难?还存在什么问题 ?需要从哪些方面加以改进和加强?……一直关注《条例》执行的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