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法院 记者 李晓明
审结首例2019年6月14日,雨城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对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书确定的义务人应当按照判决书、2019年10月8日,要求被告人刘某刚停止侵占并退还刘某云享有的1.2亩承包地和1.3亩自留地 。且有能力退还判决确定的争议土地 ,2020年4月15日,被告人刘某刚不服判决上诉,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但刘某刚仍未归还土地。为维护法律尊严 ,被告人刘某刚与刘某云就雨城区上里镇龙泉村4组的一块土地使用权产生争议,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人大代表、被告人刘某刚因对判决不满 ,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