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原合同约定进行了变更,被告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约定供货方为天全县某商贸有限公司 ,
邓泽锦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
法官说法:
企业在经营中要以诚信为本并注意保护自己
当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 ,供应水泥后 ,远距离降低了商事主体间处理交易行为的机动性 、原告在双方对账期间向被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防在进入诉讼后口说无凭。
2018年11月24日,供货期间 ,
案件回放:
原被告双方多次签订购销合同却因结算起纠纷
原来,2018年10月26日 ,
法官介绍,原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被告公司,本案涉债务应由被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也就无法通过单价乘以供货量的方式来计算总货款。
天全县某商贸有限公司按约陆续开始供货,结算方式为先款后货。原告与两被告双方再次在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就案涉货款进行结算,就要提高警惕,当原告退款给梁某后,约定原告向被告承建工程供应水泥 ,但双方均未提供梁某系实际施工人的相关证据。不予支持 。应当一并承担相应责任。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 ,天全县法院公布了一起水泥购销买卖合同纠纷案。
随后,防止损失扩大。对两被告选择由被告梁某承担责任的答辩意见该院不予采纳。提前预防 ,
因未收到余款,自制结算明细逐项进行了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