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终得执结雨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办结一起2009年执行积案。雨城院执立即与被执行人陈某联系,至此案结事了 。雨城区法院判决四川某公司向陈某给付补偿款3万元,进行面对面调解。并由陈某在判决生效起60日之内将雨城区某巷一宗275.4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清空后,由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公司支付陈某2.8万元后 ,2009年 ,双方当事人解开了纠缠多年的心结,雨城区法院执行局在收到四川某公司的恢复执行申请书后 ,
进入执行阶段后,
在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用益物权纠纷一案中 ,返还给该公司 ,该案系双方互负义务案件。但因双方主张差距过大,经过执行法官的悉心释法和耐心劝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