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被判
冯某在严重醉酒状态下 ,有期月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九大队传来消息,被雨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其中在雅叶高速公路逆向行驶达到12.3公里,民警立即警示正常行驶的车辆注意避让,1月21日 ,并采用喊话器警告驾驶员靠边停车 。经对岩枢纽互通进入雅叶高速公路后往天全方向行驶。
指挥中心民警发现这一严重违法行为后,
法院判决
冯某构成以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
冯某被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随即部署警力进行拦截。已处于严重醉酒状态。警方顺利将逆行小车截停 。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九大队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在视频巡查时发现,
雨城区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一审判决,驾驶员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31.3mg/100mL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情回放
冯某醉酒后驾车上高速
逆行12.3公里
1月13日23时53分 ,驾驶机动车在成雅高速公路和雅叶高速公路共计行驶近22公里,该法院审理后认为 ,冯某驾驶川T号牌小车从G5京昆高速公路西康大桥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
5月8日 ,